文 秘 科: | 51688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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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科: | 51688403 |
信 息 科: | 51688031 |
传 真: | 5168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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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是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党政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做好信访工作对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克服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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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机构和职责1.校领导和学校办主任建立接待日制度,每周三下午(具体时间见每周工作日志),接待师生员工来访。
2.学校的日常信访工作由学校信访办公室负责,办公地点在思源楼103A房间,电话51688081,传真51685387,电子信箱sjxzxx@bjtu.edu.cn。
3.各学院和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的信访工作机构(人员)代表本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信访工作,处理信访问题,保障信访渠道的畅通。
4.信访工作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信访接待。
(2)登记、转办、催办、函复以及材料归档等工作。
(3)协助处理校领导接待日信访事项。
(4)对校内各二级单位处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不服并提出新的证据要求复查的,应当进行复查。
(5)开展工作调研,健全工作制度,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及时上报重要信访信息。
(6)处理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7)负责其他信访事项。 -
二、信访工作的办理规则1.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后,学校信访办公室或各二级单位应当予以登记,视信访人所提请求决定是否受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在收到信访请求之日起7日内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
2. 学校信访办公室受理信访事项后,需登记并填写《情况反映处理单》,呈送主管校领导批阅后转送相关校内二级单位办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校领导有责任全程督办该信访事项处理过程,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 校内各二级单位实行信访“首访责任制”,即谁接访,谁负责。信访人到校内各二级单位走访时,首次接访的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处理、答复,不得推诿、敷衍、拖延。接访后,校内各二级单位应及时与学校信访办公室或相关单位沟通并予协调处理;对可能造成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立即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学校信访办公室报告。
4. 学校信访办公室将校领导批示的信访件转送相关单位后,校内各相关二级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处理相关信访事宜,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学校信访办公室批转的上级领导机关重要来信来访问题,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处理。
5.信访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信访纪律,保守信访秘密,不将举报、控告材料转送或透露给被举报、控告人和被举报、控告单位。 -
三、信访工作的处理程序1.办理来信要做到:
拆封、阅读、登记、报转、答复。
2.接待要做到:
文明接待、认真登记、恰当处理。